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網絡購物典型問題,88%案件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
網購糾紛近七成涉食品保健品
“雙十一”網購高峰即將到來,作為管轄網絡購物糾紛案件的北京互聯網法院昨日上午召開“網絡購物典型問題新聞通報會”,對該院成立一年以來網購糾紛的相關情況進行了通報。其中,近七成網絡購物糾紛因購買食品和保健品引發(fā),數碼產品、家居服飾類產品緊隨其后。會上法院還發(fā)布了這一年來網購糾紛的典型案例,并給出相應提示。
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(fā)展,越來越多發(fā)生在電商平臺上的糾紛隨之產生。成立于2018年9月9日的北京互聯網法院,對發(fā)生在互聯網上的網絡購物糾紛等享有管轄權。昨天上午,日日順物流怎么樣 ,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了一年來受理的網購糾紛情況。
近七成糾紛來自食品保健品
根據通報,截至2019年10月31日,北京互聯網法院共收案42099件,其中網絡糾紛案件4838件,占比12%,收案量位列所有類型案件的第二,其中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4624件,占比96%,互聯網購物產品責任糾紛214件,占比4%。
通報顯示,網絡購物糾紛案件共結案3939件,調解及調解后準予撤訴案件共計2185件,占比約55%。同時,針對該類案件判決上訴率不超過10%,一審服判息訴率高。
根據法院通報,網售食品、保健品類案件在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中占比近七成,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需要關注。這其中非法添加食品原料、假冒食品、未經授權或者過期使用商標等情況較為突出,進口食品銷量上升,但各國監(jiān)管標準存在差異,引發(fā)產品質量訴訟的情況也較為集中。
此外,嬰幼兒相關食品質量問題亟須關注。主要表現為:嬰幼兒食品中非法添加配料;嬰幼兒配方食品作為特殊食品,主要營養(yǎng)成分及含量未標注或者標注不實;以及兒童食品未作適齡限制聲明,或未對兒童不宜使用的食品進行標注等。
電商平臺涉訴量相對集中
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的網絡購物糾紛中,電商平臺涉訴量相對集中。其中,京東商城、淘寶、微店、轉轉、亞馬遜、寺庫、蘇寧易購、拼多多等電商平臺的涉訴案件數量占比較高,這也與電商平臺的住所地、經營模式、交易規(guī)模等密切相關。
此類案件的原告99%為自然人,其中男性占比較高,與女性的比例為4:1;年齡結構方面,20歲至40歲區(qū)間年齡段的人群占法院立案數量最多,占案件總量的87%,體現出中青年群體購買力強,網絡購物活動參與度高的情況。
同時,原告遍布全國29個省份,主要來自湖北、廣東、河北。被告則主要集中在北京、廣州、浙江和江蘇四地,這與四地經濟發(fā)達、賣家數量多、交易活躍有關。
網購糾紛案件中,訴訟標的額普遍較小,大標的額案件少。從訴訟標的額來看,88%的案件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,少量案件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。涉訴商品集中在食安領域是訴訟標的額較低的主要原因。
買家賣家均存在不當之處
北京互聯網法院通過梳理發(fā)現,傳統(tǒng)電子產品引發(fā)訴訟的原因包括未取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、二手產品質量問題及不依法履行三包義務等?;瘖y品、家居服飾方面,則存在配方成分違法、特殊類型化妝品如美白、祛斑類產品未取得相應的資質,以及過期化妝品仍在流通等問題。此外,服裝家居產品方面,假冒品牌服飾,以假冒國際知名奢侈品牌服飾、知名運動品牌服飾情況較為常見。
在糾紛買賣雙方的權責方面,商家和平臺容易引發(fā)糾紛的原因是:商品信息發(fā)布不當、虛假廣告糾紛多發(fā);優(yōu)惠規(guī)則解釋模糊、易引發(fā)價格欺詐;不履行發(fā)貨義務、擅自變更或者取消訂單;物流配送不規(guī)范、責任分擔不清晰以及因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的認知不同,引發(fā)糾紛。
北京互聯網法院發(fā)現,部分消費者在網購活動中存在一定問題。比如濫用退貨權利,將“無理由”退貨理解為“無條件”退貨,在破壞商品二次銷售條件的情況下堅持無理由退貨,往往容易引發(fā)爭議。此外還有部分消費者惡意差評、商品評論信息不實的情況,法官提醒,使用過激言辭和不文明用語惡意發(fā)布差評,情節(jié)嚴重可能構成侵權。
案例1
限時免單活動規(guī)則引爭議
張某在被告周某經營的網店購買某品牌的運動鞋一雙。促銷活動稱,當日0點、10點、22點后第一名付款的顧客免單,經咨詢被告客服,客服回復“以付款時間為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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