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應(yīng)對新冠疫情,歐盟于2020年3月中旬公布封閉其外部邊境,2020年7月首次公布建議開放的國家名單,國際貨運(yùn) 空運(yùn)價(jià)格,但該建議名單沒有法律約束力,各國可視情況各自管控其邊境。
按照歐盟的規(guī)定,該名單每兩周審查一次,并視情況更新。歐盟建議,自2021年5月6日起,逐步取消對以下各國家及地區(qū)居民進(jìn)境歐盟的旅行限制,國際物流,其中包括:澳大利亞、以色列、新西蘭、盧旺達(dá)、新加坡、韓國、泰國、中國(包括香港地區(qū)、澳門地區(qū))。但此限制需要以對等為條件。據(jù)了解,歐盟上次更新該名單是在2021年2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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