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2月3日的一份客戶通知書中,馬士基航運宣布將自2015年1月1日開始征收低硫附加費(LSS)。
根據2015年1月1日生效的環(huán)境保護法規(guī),新的排放控制條例將在歐洲北部(包括波羅的海、北海和英吉利海峽)和北美(自美國和加拿大海岸200海里)區(qū)域正式生效。此條例嚴格控制燃油排放物中硫化物的含量,將從現(xiàn)行的1%降低至0.1%。有關排放控制區(qū)的條例細則由國際海事組織(IMO)的成員國擬定并通過。排放控制區(qū)要求承運商在船舶航行至此區(qū)域時降低某些特定類型物質排放量,如硫化物(SOx)和氮化物(NOx)。
馬士基航運表示,為達到排放控制地區(qū)的排放標準,使用含硫量為0.1%的燃油價格明顯高于含硫量為1.0%的燃油價格?;谀壳暗娜加蛢r格,使用新型燃油產生的差價將達到260美金/噸,而馬士基航運將為此額外支出預計為每年2億美金。因此,馬士基航運決定針對運輸于排放控制區(qū)的貨物實施低硫附加費。通過這種方式,將把在排放控制區(qū)提供航運服務產生的額外費用與受益于這些服務的客戶共同承擔。
馬士基航運表示,征收低硫附加費包括所有目的港和啟運港在排放控制區(qū)內或經過排放控制區(qū)的航線。低硫附加費標準同等適用于普貨/冷凍貨以及往程/返程航線。附加費標準將基于特殊航線額外產生的低硫燃油成本變化 (主要船速和排放控制區(qū)內逗留時間決定) 。
根據馬士基航運發(fā)布的通知,此次征收低硫附加費涉及到馬士基航運的21條航線,征收標準為30~160美元/FEU不等。此外,馬士基航運表示,在波羅的海區(qū)域船舶使用低硫燃料將有額外消耗,因而啟運港或目的港位于波羅的海地區(qū)的,即芬蘭、俄羅斯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和立陶宛,將額外收取100 美元/FEU的費用。
馬士基航運表示,低硫附加費標準會按季度修訂,變化將取決于低硫燃油價格的波動。也就是說,低硫燃油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將影響到附加費標準。2015年第一季度末將進行首次修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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